施工监理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施工监理合同是由业主与工程监理公司之间签订的明确双
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与他在工程建设实
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最大区别表现在标的性质上的
差异 .
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质采购合同、加工承揽
合同等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
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
、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
督和管理的职责。
施工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
约定一方以他方的名义和费用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在
委托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委托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受托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