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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内容原则上用铅笔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钢笔。
    

⑶ 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作明显的勘误记号标识。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

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人签字。记录数据必须真
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示意草图,并附有相应结论。
    

⑷ 测量工作的内业资料必须有两人独立计算,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在申报上一级技术

部门复测时,必须同时报送内业测量资料。重要部位的放样(如墩、台施工定位等)应采用
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同级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执行。重要工程、控制工程、施
工复测等测量必须有测量成果书,报请同级总工程师签认。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
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测量成果资料(书)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
理。
    

⑸ 上级技术部门在进行测量复核时,必须独立计算资料,优先选用具有闭合条件的方法,

严禁直接使用上报的测量计算资料

,避免误差造成超限产生的错误。

    

⑹ 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在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必须有

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⑺ 测量轴线、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至少三个基点进行重叠衔接(导线点、中线点、水准基

点)。
    

⑻ 施工技术人员暂离岗位或调转时,必须进行测量工作移交。内容包括:施工桩撅现场

点交(并附桩位示意图、中线、水准基点表);测量记录、测量成果书等。在有条件时,进行
复测后方可移交。移交工作由同级总工程师(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清单,双方签
字。
总结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
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为了加
强在公司范围所属项目、工程公司工程测量管理,搞好工程测量,提高工程测量水平,保证
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
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所以我们要制定出严谨的制度,以保证工程的实施,保证工程的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