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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号指令颁布并实施以前,或是根本不存在合并会计或是合并会计仍处于十分原始的阶段。
尽管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欧盟等有关机构和组织正在试图缩小这些差异,但却不
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加以消除。现对合并理论及合并方法的主要差异分述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把企业集团假设为单一的会计主体。在确定这种主体的界限时,有
必要提出下列问题:关于该主体的信息向谁提供?提供这种信息的目的何在?哪些被投资
企业应当纳入合并范围?采用的合并方法是否恰当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依
据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理论。根据不同的合并理论,其确定的合并范围和选择的合
并方法将各不相同。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合并理论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公司理论(Parent Company Theory)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扩展,

其基本编报目的是从母公司股东的角度出发,为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服务。

  根据这个观点,合并净收益应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益,少数股东收益视作一项费用予
以扣除。至于少数股权则是按照少数股东持有子公司权益的份额计算并作为负债列示。母公
司占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用公允市价计算,而少数股权拥有的子公司净资产部分则延用子
公司的账面价值。商誉仅列示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属于少数股权部分则不予以列示。公司集
团内部销售形成的未实现利润仅按母公司持有股权的百分比抵消,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则认为已实现,不予抵消。上述理论的缺点是,合并报表中对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属于母
公司的部分,按并购时的公允价值处理,而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则仍按账面价值处理。

  

2.实体理论(Entity Theory)认为:母子公司从经济实质上说是单一个体,合并财务

报表应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并为全体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的利益服务。
因此,合并净收益应属于企业集团全部股东的收益,要在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之间加以分
配。同理,少数股权是整体企业集团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应与多数股权同样列示。子公司所
有净资产均按公允市价计量。商誉按子公司全部公允价值计算列示。另外,所有内部交易产
生的未实现利润都应

100%在合并时抵消。

  实体理论对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做法,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集团
内部管理人员对会计报表的需要,满足对整个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的需要。然而,现
行财务会计实务仍以历史成本入账,而实体理论则主张对子公司的净资产全部采用公允价
值计量,不大为实务界接受。当前,美国

GAAP、IFRS,和我国 CAS 均采用实体理论。

  

3.当代理论(Contemporary Theory)的实质是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两者的综合。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采用母公司理论,即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属于母公司持有股
权的部分按公允价值计算,属于少数股权的资产和负债仍以原账面价值列示。商誉也仅列示
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不列示少数股权部分。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按子公司账面价值计算。对于
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的处理则采用实体观,全部予以抵消。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有的公司将少数股权列示于负债项下、或列示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也有列示
于股东权益项下的。由于母公司对少数股东并无偿还股款的义务,将少数股权列于负债项下
并不合理。而列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又因归类不清,亦有不当。但因母公司所能控制子
公司的资源广及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因此,将少数股权列于股东权益项目下,与母
公司股东权益分开列示,较为合理。至于少数股东净利润在损益表中的列示,则作为利润总
额的减项,其差额即为净利润。

    由上可知,不论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还是当代理论,其中心思想是全部合并( full 
consolidation),即在调整、抵消内部会计事项的基础上,将母、子公司会计报表的各个项目
逐行加总合并(

line-by-line)。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全部合并法却不能够解决隶属于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集团的企业或只是部分地隶属于一个集团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