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规范
标准及国家计委、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项目建设所作的批文批示和建设各方签定的具有法
律效力的合同和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
融洽各方关
系,
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有利于后续工程的进行。
2.3 质量控制原则、任务、程序和方法。
2.3.1 质量监理的原则。工程建设监理在其监理活动中应始终坚持: 质量第一, 用户
至上;
坚持质量标准; 坚持以人为核心; 坚持以预防为主;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
德规范。要以主动控制为宗旨,
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
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
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 严格掌握未经审查
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
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
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
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
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3.2 质量控制的任务。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
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
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
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
质量控制,
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力, 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施工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应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做好原材料、构配
件及设备规格和质量的检查工作,
核查其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 确认其
质量;
对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绝不允许用于工程, 并责令承包单位及时运
出施工现场;
检查施工机械、机具完好性, 看其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 检查施工
质量,
特别是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参加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
收,
做好质量签证工作, 行使质量监督权和否决权; 开好质量协调会, 协助业主处理好
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2.3.2.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项目开工前,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
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
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
性能报告,
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
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
并注意其有效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
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并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
认,
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
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
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 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
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
员熟悉设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技术交底
会议纪要(记录)
进行签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 按专业、
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报总监审批后, 组织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
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
最后由总监审定。
2.3.2.2 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 事前预防为辅
的管理办法,
主要抓住事先指导, 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 一切
以书面为根据,
做好提前预控, 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
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
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
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