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存货特点(包括种类、数量、位置分布等);
(6
)应收帐款状况(主要指与委托方有应收帐款往来的客户数量、应收帐款发生数
等)。
3、说明所评估企业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网点的数量与位置的分布等以上内容是影
响一个评估项目工作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是编制评估项目标底的必要资料和依据。同时,投
标的评估机构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时也需要上述资料,委托方在评估项目招标时,
也必须向其提供上述资料。
四、评估项目工作计划的评审
进行评估项目工作计划评审的人员,应由委托方代表与有关专业人员(可由编制标底
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派)组成。另外,委托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当地行业协会应派代表进行监
督。
一份合格的评估计划至少应包括:对所评估财产状况需要了解的深度、对各类财产的
评估思路(尤其是特有的、在一般评估项目中少见的财产的评估思路)、需要委托方提供的
资料数据、参加评估项目人员的安排、完成评估报告的期限。
五、结束语
通过对各评估机构投标文件各项要素的综合评价,可以使委托方充分了解一个评估机
构的服务质量、人员素质以及收费标准。在这一基础上,委托方根据其自身业务的实际需求,
选择适合需要的评
估机构。本人认为这才是比较合理的。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有的评
估机构利用低价竞标,然后通过降低服务水准来维持利润水平或者在评估过程中再额外增
加费用的现象。当然,采用上述招标评分之后,在评估项目的实施阶段,还需要委托方加强
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参加评估工作的主要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列的
关键人员一致,并需要对主要关键人员执业资格证件予以检查核对。同时,主要关键人员在
现场的工作时间也必须给与保证,以避免有些评估机构因高水平人员缺乏而让一人同时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