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个人合伙最显著特征是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个人合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简称
“民通意见”)规定:
A.成立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同时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B.不成立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不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2.如何认定个人合伙?
(
1)欠缺书面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认定:
《民通意见》第
50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
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因此,欠缺书面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认定条件有两个:
A.具备合伙的实质要件;
B.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存在。
(
2)欠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形式要件的个人合伙认定条件:合伙投资和约定盈余分
配。
A.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
动的,视为合伙人。
B.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
伙人。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
书面合伙协议是认定个人合伙的首要条件:
A.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可以是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
B.没有书面和口头协议,也可以是合伙盈余分配约定。
②提供资金、实物或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是认定合伙的主要条件。
③是否参加合伙经营、劳动是个人合伙的次要条件,并非个人合伙必备条件。
3.什么是个人合伙协议
个人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
1)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
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