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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均

3.5 人框算,住宅建筑面积约需 20 万平方米,人口约 10000 人,占

地约

15 公顷以上方能称得上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小区。

  应当指出,近年来住宅开发建设市场上确实存在某种混乱理念。即:不论住宅建筑量的
集约规模多大,一概称之为

“小区”,甚至仅 3 公顷左右的地块,也冠以“小区”的雅号。这种

理念上的混乱,可能与当前锒牙式的住宅开发建设方式有关。
  零星小地块的规划设计使设计师对全局的了解与分析不够,设计思路受到局限与制约
较易导致居住小区组织结构与居住组团不够清晰合理,建筑群体风貌不够协调,道路交通
系统与公建配置选址不够合理顺畅,绿地系统布置有失均衡。因此,笔者主张:在城市总体
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指导下,按真正意义上的居住小区进行规划设计,而开发建设
则可分期分片实施之。按整体设计布局进行分片分块开发的住宅组团或住宅街坊仍可分别名

XX 苑、XX 村等,与当前开发公司的运作并无矛盾。

  还应当指出,近年来在某些小区规划设计指标与设计要点中,屡见不鲜地出现

“绿化

”这一似是而非的指标,唯独缺少“绿地率”这一必备指标。

  众所周知,小区用地由住宅建筑用地、

公共建筑

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公共绿地组成

(在

小区范围内的市区级公建、工厂或单位用地,不宜修建用地等,属于其它用地,不参加小区
用地平衡

)。对设计师与管理部门而言,应当关心的是“绿地率”,并非“绿化率”。绿地率是指

小区绿地与组团绿地占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包括宅前或公建绿地

(此两项分别属于住宅

建筑用地或公建用地

)。公共绿地集中体现小区的环境风貌,也是小区居民的交往空间和休

闲、游憩、晨练的场所。公共绿地的多少与内部布置已愈来愈引起各方重视。而

“绿化率”,就

其字面含义而言,是指空地

(也可包括平屋面)的绿化百分比,它可以是零,也可以相当高,

对设计而言并无实际意义。
  因此,笔者认为,在规划设计阶段,

“绿地率”是必备指标,不需要所谓“绿化率”;在

建设经营阶段,作为房产商,在首先提供

“绿地率”的前提下,可以引入“绿化率”这一辅助

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