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计算砖基础工程量时,首先要明确基础与砖墙的划分界限。
砖基础工程量,按
施工
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应扣除嵌入基础的钢筋混泥
土柱和柱基(包括构造柱和构造柱基)、钢筋混泥土梁(包括地圈和过梁)及单
个面积在
0.3㎡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对基础大放脚 T 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
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
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
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
础工程量内。计算公式为:
砖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
×基础断面面积±应并入(扣除)体积
(
1)基础长度的计算。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
基净长计算。
(
2
)基础断面面积的计算。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厚墙基面积+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或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墙基厚度
×(基础深度+大放脚折加高度)
基础深度指室内地坪至基础底面间的距离。
5.砖墙
工程
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
建筑工程
预算
工程
量计算规则》,砖墙
工程
量计算规则为:
砖墙按墙长乘墙高乘墙厚以
m3 计算
工程
量,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
入墙身的钢筋混泥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平砌砖过梁和暖气
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
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
0.3㎡以下的
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
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体
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
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载面在
0.1㎡以下的体积,
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计算公式如下:
墙体工程量=墙长
×墙高×墙厚±应并入(或扣除)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