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下线接地点到接地极最远端距离不大于
20 米的情况”,那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因为在
土壤电阻率为
100 的情况下,如果有水平接地体的话,冲击接地电阻有效范围半径恰恰是
20 米。而现在我通过 BV 线连接接地铜排和接地极,这样的 20 米距离限制是否还有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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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V 线从接地铜排上直接引至地下直埋,连接到 20 米外的一根接地极;和 BV 线从接
地铜排引出,在地上敷设
20 米,再引入地下与接地极连接,两者接地效果有何不同呢?或
许,规范上所谓的
“引下线接地点”,在这里应该是 BV 线和接地极之间的焊接点,而不是
BV 线和接地铜排之间的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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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里我可能没说清楚,大部分雷电流自然会从建筑物基础和人工接地极分流,但是
还有一部分会分流至变压器中性点以及其它等电位连接的金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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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牵强吗?也许吧,那么用 10/350 是否就不牵强呢?按照我的理解(当然理解未必正
确),
10/350 电涌保护器是为了在该点遭到未衰减的直击雷电流情况下,能够卸放大部分
雷电流,使雷电流衰减,形成一个
LPZ0B 和 LPZ1 的交界点,从而在下一级使用 8/120 电
涌保护。如果说不管是在
LPZ1 区内还是在 LPZ0B 和 LPZ1 的交界点,只要是电源进线开关,
就要加
10/350,那我觉得很难理解。对于雷电流而言,决定它强弱的是 LPZ 各区划分,到
底是进线开关还是出线开关,对雷电流大小而言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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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只是觉得很多防雷文章甚至防雷规范,都只知道论述“低压架空线引入”,对其它
情况的进线带来的变化视而不见。就像是上面论述的情况,如果低压架空线引入,进线开关
用
10/350 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架空线在连接电涌保护器之前,不可能像建筑物那样也搞个
接地排分流。我冒昧的揣测一下,雷电对电力系统的伤害最初就是从雷击架空线引起的,防
雷产业由此起步,是否防雷界也就认定了这个最原始的配电方式?总是对此津津乐道,对
其它进线方式总是那么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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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入侵电力系统的雷电流到底有多大呢?《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P34 要求按照
附录
6 估算,可问题是附录 6 根本没说怎么估算,幸好接着说了句“当无法估算时……”。我
不明白编规范的专家为什么要绕这么个圈子,直接告诉我们
“按照附录 6 参数,根据以下方
法估算
”不就得了?
给出的估算方法看后的疑问:全部雷电流应该通过所有引下线分流吧?按照规范这个
建筑物最少应该有
8 根引下线,那么每根引下线上的电流就是 150/8=18.75kA?那我把外墙
的
16 根柱子全做成引下线,是否就是 150/16=9.375kA?雷电流到了引下线接地处又开始分
流了,
“全部雷电流的 50%流入建筑物接地装置”——为什么?引下线冲击电阻 10Ω、4Ω、1Ω
的时候,是否分流的电流比例都一样呢?这个比例能不能更大?能大多少?
接下来,假设开关柜有一支路给
UPS 配电,那么在这配电开关前还要加一个 8/120 电
涌保护器,这个电涌保护器通流容量能比进线处的电涌保护器小多少?我看有文章说上级
电涌保护器
“应该”已经卸放掉 90%的入侵雷电流了,下级只要 10%计算就可以了。姑妄言之,
姑妄听之吧。另外对于
10/350 和 8/120 的换算也是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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