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条 员工的超额销售任务采用业绩积分方法统计,积分方法如《销售业绩统
计表》(附表三)所示。
第
14条《销售业绩统计表》(附表三)中的各项分值需要经过事业部充分讨论后
确定,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认可。
第
15条 每年 12 月份,事业部在充分征求销售系统员工的合理建议基础上,经
充分协商,可以对《销售业绩统计表》(附表三)的分值进行调整,并由
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认可,作为下一年超额销售业绩统计依据。
第四章
销售奖金发放
第
16条 销售奖金每年发放一次,事业部根据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确定销售奖
金,再根据员工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实际发放销售奖金。
第
17条 事业部确定销售奖金总额在当年销售额中的提取系数,并计算销售奖金
总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奖金总额=当年销售额
×销售奖金提取系数(%)
第
18条 事业部各片区的奖金总额按照下列公式确定:
片区奖金总额=事业部销售奖金总额
×该片区超额销售业绩积分
∑
(片区超额销售业绩积分)
第
19条 在片区奖金总额中,首先确定片区经理从事片区销售管理工作的管理奖
金提取系数,和销售服务员的服务奖金提取系数。根据系数计算片区经
理管理奖金和销售服务员奖金总额,剩余部分作为销售员的销售奖金总
额。对于片区经理直接负责地区或配套厂销售工作的,其直接销售部分
按照销售员处理,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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