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一、总监理工程师权力

1 、对内具有对监理人员的调配权,经济问题的分配权和处理问题的决策权;
2 、对外具有对供方评价和工程付款的确认权;
3 、技术问题的建议权;
4 、接口关系和工程例会的主持权;
5 、工程进度执行的监督权;
6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权。

二、总监理工程师义务

1 、组织和实施项目监理部的综合管理目标的分解制定;
2 、定期 / 不定期向业主和公司总部汇报监理部工作;
3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内部和外部质保审查 / 监查;
4 、向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提供材料;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机密、维护监理健康行为;

第三节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一般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 工作程序;
3 、审查项目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监督和检查监理人员工作,并实施总监检验;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签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节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期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质量趋势分析报告、监理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

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监理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

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15 、应当实施对项目监理部机构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16 、在出现投资、进度偏差时为确定责任提供客观证据。
17 、按综合管理体系要求验证或产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证据。

二、特定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进行委托: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 工作程序;
2 、签发工程开工 / 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