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 mm。
钢 筋 绑 扎 搭 接 接 头 连 接 区 段 的 长 度 为
1.3(Lι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终点位于该
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
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
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
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 截面面积的比值
(图
5.4.6)。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内的搭
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
积百分率为
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
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 梁 类、 板 类 及 墙 类构 件, 不宜 大于
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
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
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
度应符合
GB50204-2002 规范中附录 B 的规定。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
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
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
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4 当柱中纵向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
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其间距宜为
50mm。
钢尺检查
(四)钢筋安装
项
项次
内 容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