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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 mm。

钢 筋 绑 扎 搭 接 接 头 连 接 区 段 的 长 度 为

1.3(Lι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终点位于该

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

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

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

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 截面面积的比值

(图

5.4.6)。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内的搭

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

积百分率为

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

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 梁 类、 板 类 及 墙 类构 件, 不宜 大于

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

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

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

度应符合

GB50204-2002 规范中附录 B 的规定。

5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
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

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

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4 当柱中纵向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

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其间距宜为

50mm。

钢尺检查

(四)钢筋安装

项次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