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大连铁龙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龙公司或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员工个人业
绩和公司整体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归合,建立吸引人才和留
住人才的良好机制,推进大连铁龙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连铁龙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第
3
条
薪酬分配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按照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责任 、
个人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计付薪酬。
第
4
条
薪酬分配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参照外部市场,调整公司薪酬
水平,使大连铁龙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
工的收入与大连铁龙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设
计薪酬晋升通道,使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
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 ,
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股东的利益,实现
可持续发展。
第
5
条
薪酬分配特征
(一)可计量性:除了将与员工薪酬相关因素量化为工资数额外,将福利性
支出转化为工资性收入,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可预期性: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性质、个人工作努力程度和 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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