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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在某网络公司工作。

2008 年 3 月,他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于是,要求公司人事部与自己续签劳动合

同。

“公司正准备换 CEO,等新的 CEO 来了再说吧。”人事经理给了他这样一个答复。半个月过去了,小罗的合同已经过期,

公司还没有跟他续订合同。又过了一个多月,新

CEO 终于上任了。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位新官的第一把火就烧在了人的身上

——决定大幅裁员。小罗跟其他一些员工一样,收到了公司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小罗办完离职手续后,找到人事部

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却遭到了人事经理的拒绝。

“你的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没

有经济补偿金。

”人事经理这样解释道。“可是,我的合同时一个月前到期的,你们当时没有终止呀。”小罗觉得有点委屈。“不

管怎么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跟你续,就可以随时跟你终止劳动关系。

”人事经理态度很强硬。小罗走在回家的路上,

脑子还是转不过弯来:难道劳动合同过期后,公司不立即终止也不续订,以后就可以随时解除,甚至连补偿金也可以不给?

 

分析提示:本案中的网络公司虽然开始时和小罗订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既没有终止又没有续订,双

方当事人处在了存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劳动合同的状态,属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网络公司以换

CEO 为理由,拖延续订劳动

合同,这在法律上不属于有正当理由,仍然属于无故拖延不订。所以,此时,网络公司已经不能采用终止劳动合同的办法结

束与小罗之间的劳动关系了。即使小罗同意公司的提议,了断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只能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网络公

司至少也应按有关规定向小罗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3.上海白领突遭解雇

   

上海白领突遭解雇

2005 年 9 月,不少高级白领在招聘网上浏览到了这样一条消息:一家从事德国知名化妆品代理的公司正在招幕高层

管理人才,办公地点在赫赫有名的外滩中心超甲级写字楼。于是他们放弃了原本已经很优厚的待遇,从全国各地赶来,跳槽

到这家公司。

 

11 月 1 日,17 名在女人春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还未满一月的员工一夜之间被公司全部解聘,原因是招他们进

公司的总经理被董事长解雇,这

17 名员工通过“正规”应聘程序获得的员工身份也被公司视作“总经理”的个人行为而不予

承认,仅发给每人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津贴。更棘手的是,此前他们反复要求签灯的劳动合同被公司以

“没有印好”为由,一

再推脱,这让他们顿时陷入了无证可对的尴尬境地。

 

11 月 4 日,上海黄埔区仲裁接待了来自上海女人春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 14 名员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的工资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支付一个月应当提前通知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11 月 10 日,黄浦

区劳动仲裁部门正式受理了

17 名白领与“上海女人春天”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案。 

在审理过程中,员工称他们从几家知名招聘网站获知该公司的招聘信息,经面试后取得了

“聘用通知书”,于是才进

入了公司工作,但刚过月半就突然被解雇。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而公司方则称公司目前尚未正常运作,招聘系公司某管

理人员个人擅自行为,未经公司授权,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对任用者不予认可。且辞退时对每位员工已发了津贴予以

补偿。双方各执一词。

 

仲裁委在查实情况的过程中,边了解情况边做双方的法律宣传工作及调解工作,

11 月 18 日正式开庭审理,经审理

查明,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应当认定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经仲裁委的调解,双方终于达

成调解协议,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海女人春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当庭补足了没有足额支付的

17 位白领的工资;

另外,由于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还支付了一定数额的“代通金”,两项费用共计 592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