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术语中。一旦表示赞同
,合同就将牢牢约束签约双方,即使签约之后发生了双方
都未曾预料的事也不可违约。例如
,假如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一方因此而遭受
损失来自低语境文化的签约方不会把它当成更改合同的理由。这种态度对于来自
高语境文化的签约方却似乎是不公平的
,后者总是习惯于将情景事态的因素纳入
考虑之中。假如一个西方人从合同中获得了超过他事先预料的利益
,他仅仅会认
为他一直是好运相随。假如他亏损了
,他就会认为是自己运气不佳。”
“假如签约双方有了争议,则低语境文化的交际者就会竭力通过参照合同条
款来解决分歧。而高语境文化的交际者则会更有可能在精确的合同条款之外去考
虑公关因素和情景因素。事实上
,对于高语境文化的交际者说来,情景因素要比严
密的合同条款更为重要。
”
从上面这段论述中
,可以清楚地看出,法制观念很重的西方人与人情观念很
重的中国人之间在处理彼此关系和相互纷争时的巨大差异。当然我们也应看到
,
中国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在保留人
情观念中有益因素的同时
,正在努力摒弃那种有害的极端人情观。转贴于 中国论
文下
(二)中西方人时间观念不同
,科技和经济都较为发达,至今生产力
水平已有了迅猛的提高
,每一分钟都意味着新的产品问世、新的价值产生,由此而
形成的快速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使他们深切感到
“时间就是金钱”,而无休无止、尽
最大可能地追逐利润是他们的奋斗目标
,为此他们必须要节约和利用分分秒秒,
去创造最大的价值
,故而他们看重和珍惜时间,认真对时间进行规划安排,也十分
守时。而东方人科技和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
,长期的以农业为主的小农经济的生
产方式导致其生产和生活节奏缓慢
,尤其因他们相对更重视形式、礼仪,不惜在繁
文缛节上花费时间
,因此他们远不如西方人那么珍惜时间,守时观念相当差。约会
时间、计划安排等常常随意变动。对此
,萨莫瓦评论道:
“当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走到一起来的时候,有关时间的观念和实践的
运用也颇具有重要性。大多数来自西方文化的人是依据线性空间看待时间的。我
们是受时间约束的。我们的时间表和工作日程支配着我们的生活。德国人和瑞士
人的时间意识甚至比我们还要强。对他们说来
,火车、飞机以及一日三餐都必须始
终准时。但有很多文化并非如此。在他们看来
,是活动而非钟表决定人们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