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收到印好的重要空白保险单证,分公司单证管理员必须会同相关人员,两人同
时验收入库,及时将入库数登入分公司单证收发明细账,并录入单证管理系统,进
货单与《重要空白保险单证领库申请》订在一起存档备查。
4.2.2 各营业单位单证管理员对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入库、发放、使用、销号、库存情
况必须及时登入单证收发明细账和单证结报手册,并及时录入单证管理系统。
4.2.3 单证收发明细账和单证结报手册由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单证管理员和营业单
位单证管理员双方签字后启用,单证结报手册和单证收发明细账视同财务账本一
样保管,不得有丢失、缺页和随意涂改现象,对记错帐的要用划红线加盖单证管理
员私章改正。
4.3、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管理、发放和领用
4.3.1 我司对重要空白保险单证实行分级管理,即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按照本管理
办法负责对各营业单位的单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各营业单位单证管理员按照本
管理办法负责对本营业单位、办事处、直接业务和代理、预约保险业务的单证发放、
回收和核销进行管理。
4.3.2 分公司单证管理员按照“定量控制、差额领用”的管理原则,对各营业单位单证
管理员发放各类备用重要空白保险单证。并对单证签发部门的实际使用数量和库存
数量进行检查。
4.3.3 每周一是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发放单证的时间,各营业单位综合部或单证管
理员要预计好一周单证的用量按时前来领取。如指派其他人员前来领取时,须在
《单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被指派人员姓名,因未按规定完善手续而导致不能领取
单证,责任自负。
4.3.4 各营业单位单证管理员要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掌握各类单证的使用情况和
需求,提前
30 天上报需求数量较大的保单。
4.3.5 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领用、发放、核销由各级单证管理员负责办理。领用、发放、
核销情况必须及时在单证收发明细账和单证结报手册中登记、签收,单证结报手册
按办事处、直接业务和代理、预约保险业务分类设账,不同种类单证单独设立账页,
不得混淆。
a)
营业单位领用
除由单证管理员在单证系统申领外,综合部经理或单证管理员还须在《单证领用
表》中确认本次领取单证人员姓名,通过自己姓名的邮箱以
OA 形式发送至客服中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