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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桩基础检测  (a)静荷载试验,试桩数量不宜小于总桩数 1%,

不应少于

3 根(上:第 14.2.3-5 条);  (b)高应变试验,不宜少于总数的

5%,并不少于 5 根(上:第 14.5.2-3 条):  (c)低应变试验,打入桩不应
少于总桩数的

20~30%,并不少于 10 根,灌注桩必须大于 50%(上:第

14.5.2-3 条)。  6. 双墙基础:当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考虑双墙荷载情况下
的基础设计;  

7. 浅埋基础设计一般情况下,基底以上的竖向荷载(长期)

的合作用点与基底面积形心重合(上:第

5.1.3 条);  8. 基础底板受力钢筋

保护层:有垫层时

40,无垫层时 70 (国:第 8.2.2 条)。  三、地基承载力计

算  

1. 当轴心荷载确定基础底面积时,按公式 Pd=(Fd+Gd)/A

≤fd(上:

 4.2.1

——1 条);  2. 当偏心荷载作用时,基底边缘最大与最小设计值之

Pdmax/Pdmin

≤3,同时应满足 Pdmax≤1.2fd(上:第 4.2.1-2 条);  3. 

当采用静荷载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时,按公式

fd=fk/ΥR(上第 4.2.2 条);

 

4. 当采用土的抗剪强度指标计算地基承载力时,按公式 fd=Υdfdg(上:第 4.2.3
条);  

5. 独立基础,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冲切承载力

(国:第

8.2.7-2 条);  6. 梁板式筏基础底板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

受剪切承载力的要求(国:第

8.4.5 条);  7. 平板式筏板,应验算冲切承载

力以及内筒边缘或挂边缘处板的受剪承载力,当筏板变厚度时应验算变厚度处
板的受剪承载力(国:第

8.4.9 条)。  四、地基处理方法  1. 沉降控制复合

桩基  (

1)桩采用 200×200,250×250,长细比 80 左右预制桩(上:第

11.6.1-1 条),桩长一般为 16~20m;  (2)桩距不宜小于 5~6 倍桩身断面
边长(上:第

11.6.1-1 条);  (3)桩端应穿过高压缩性淤质土层,且进入

压缩性相对较低,但不十分坚硬的土层作为持力层(上:第

11.6.1-1 条);

 

4)复合桩基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荷载试验确定,试验时沉桩

后间隙时间不宜小于

30 天,当没有进行桩的静载试验时,可据下式确定:

RK=UP

∑fsili+fPAP,同时满足 Rk≤(0.6~0.75) fcAc(上:第 11.6.2 条); 

5)复合桩基整体承载力应满足:Fd+Gd

≤ζkRk+ACfsd.当上式不能满足时,

宜调整承台面积(上:第

11.6.6 条);  (6)复合桩基主要应用于八层以下

的多层建筑(上:第

11.6.1 条);  (7)复合桩基的承台面积所承受的竖向

总荷载不超过

1.5~1.7 倍地基承载力(上:第 11.6.3-1 条);  (8)杂填土、

暗浜土和液化土不可作为复合桩基,遇以上土层时应作处理。  

2. 换填法

 

1)按材料分类(上:第 11.2.2 条)  (a)砂(砂石)垫层  (b)(高

炉)干渣垫层  (

c)粉煤灰垫层  (2)垫层底面尺寸由基础边缘向下作

45°的直线扩大确定(上:第 11.2.3 条);  (3)垫层厚度应根据垫层下土
层的承载力确定。一般不大于

3m 和不小于 1m(上:第 11.2.4 条);  (4)

垫层承载力设计值

fspd 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上:第 11.2.5 条);  (5)

质量检验标准:分层施工的质量标准是密实度。工程质量可通过荷载试验、标准
贯入试验或静力触探试验(上:第

11.2.6 条)。  3. 水泥土搅拌法(上:第

11.5.4 条)  (1)适用范围为处理淤泥质土,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不大于
120Kpa 的粘性土和粉性土等地基;  (2)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水泥土抗压
强 度 试 验 , 对 承 受 竖 向 荷 载 的 水 泥 土 桩 应 提 供

90 天 龄 期 的 标 准 强 度 ;

 

3)水泥掺入量一般为被加固泥土重的 12%~15%或每立方米被加固软土掺入

水泥

220~270Kg;  (4)水泥浆水灰比可选用 0.45~0.55;  (5)水泥

土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宜通过复合地基荷载试验确定,当无荷载试验时,可
按公式

11.5.4-1 估算。  五、对软弱下卧层应验算其强度和变形控制  1.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