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入或认购的股额为 50000 元以上。
2、首期投入或认购额不低于 30000 元。
(
3)期权合伙人是在一定期间内以业务收入认购一定数额股权后
而进入合伙人管理层的执业律师。
1、认购普通合伙人首期投入额的时间不应超过 5 年;
2、每年认购额不得低于 10000 元。
第
7条 股权权利的起算
(
1)合伙人的股权权利自其足额投入或认购了相应首期投入额时
起算;
(
2)投入或认购股权是分批进行的,则以最后一次投足或认购相
应首期投入额时起算;
(
3)合伙人的投入股权由律师事务所出具股权证明书。
第
8条 合伙人的转换
合伙人的构成可相互转换。但应遵守下列规则:
(
1)由期权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
30000 元;
(
2)由普通合伙人转为高级合伙人,必须足额认购了首期投入额
50000 元;
(
3)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期权合伙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直接转升高
级合伙人;
(
4)期权合伙人可申请为聘用律师。已认购的股权可在合伙人内
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