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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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项目概况(绿色建筑标准)
本项目单位为区域的总部大楼。
200 年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
2008 年六月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中规定: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热水消耗量的
10%,或可再生资源发
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
2% 。通过以下可行性分析,建议使用太阳能光
伏发电系统。本项目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在
XXXXXXXXX 裙楼和塔楼的
房屋顶上(前提是房顶不做其他功能的使用如停机坪、绿化等),不单独占
用建筑区域的宝贵土地资源,是与建筑结合的并网光伏发电
(BIPV :
Building Integrated PV) 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将太阳能资源通过太阳能电
池组件转换成直流电能,再通过并网逆变器将符合电能质量的交流电给负载
提供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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