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
务工作满
3 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
1996〕
77 号)下属发之日前(即 1996 年 8 月 26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
1970 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5
年。
(二)
1970 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0
年。
(三)
1970 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5
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
4 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
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
加考试
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
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
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
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按规
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
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
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
3 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
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
3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
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