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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简便、经济、安全、无害的优点,但由于新婚期精神激动、体力劳累等会影响排卵规律,
因此当特别谨慎使用,以防失败。
  (

2)婚后要求较长期(1 年以上)避孕除可选用外用避孕药具外,如无甾体激素药物

禁忌,可选用口服避孕药,以短效为宜。计划妊娠前半年停用。
  (

3)婚后要求长期避孕或再婚后不准备生育者:应先用长效、安全、简便、经济的稳定

性避孕方法,如宫内节育器、长效避孕针、皮下埋植等方法。
  (

4)对于终生不宜生育者:原则上患病一方应采取绝育或长效避孕措施。

  (二)婚育医学意见

1.暂缓结婚

  (

1)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此类患者在发病期内失去自控能力;婚后多种因素影响

患者康复;如果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大量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有致畸、发育迟缓、胎死宫内
等影响。
  (

2)指定的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此时结婚对健康的危害:①传染配偶;②影响患病康

复;③如果妊娠可以传染给胎儿,导致不良结局。
  (

3)重要脏器疾病伴功能不全。

  (

4)生殖器官发育障碍:可能影响婚后性生活,应先矫治后再结婚。

  

2.不宜生育

  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无有效治疗方法;子代再发风
险高;无法进行产前诊断等不宜生育。
  三、围生育期保健
  围生育期保健是指一次妊娠从妊娠前、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哺乳期)、新生儿期为
孕母和胎婴儿的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
  (一)孕前期保健  孕前期保健是为了选择最佳的受孕时机。孕前期保健应注意的
问题有:①

.选择适当的生育年龄有利于生育健康 

女性

<18 岁或>35 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易造成难产及产科其他合并症。35 岁以上产妇发生

胎儿染色体异常(

21-三体综合征)率增高。研究资料表明 25~29 岁间孕产妇死亡率及转生

儿死亡率最低,

20~24 岁及 30~34 岁次之。

  ②

.妊娠前有健康的生理社会环境 

受过较大精神打击,工作学习过于紧张,生活条件困难,家庭不和等,均不适宜妊娠。
  ③

.积极治疗疾病 

若患对妊娠有影响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脏病、高血压
病等,应积极治疗,适宜妊娠时再受孕。
  ④

.戒烟酒 

若有吸烟不良嗜好,孕前应戒除,不酗酒。
  ⑤

.选择适当避孕方法 

药物避孕需改为工具避孕一段时期

 

口服避孕药时间较长者,应停药改用工具避孕

6 个月以后再受孕。

  ⑥

.避免接触毒物及放射线 

必要时应调换工作,以免影响胚胎胎儿发育,甚或致畸。
  ⑦

.重视前次孕产史 

若前次有不良孕产史者,此次应向医生咨询,做好孕前准备,以减少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
的发生。(二)早孕期保健
  早孕期是胚胎、胎儿分化发育阶段、各种生物、物理、化学等因素的干预,容易导致胎儿
致畸或发生流产。应注意防病防畸。早孕期保健的主要内容有:①确诊早孕;②确定基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