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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设计范围及分工

3.1、室内设备间的管道连接为供方范围,供方管道不包括注射用水管道输送,需方负责将

水电引入室内。

3.2、所有与外界连接管道、电缆、排水沟等均按照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3.3、电源(AC220V&AC380V)由用户引到系统配电箱前,电压波动应不大于 10%。

3.4、用户应按设计要求制作配套的纯水系统设备工作间及设备基础,设置排水沟及其它土

建设施。

3.5、货到现场至我方人员到达安装现场期间,需方有对主体设备的保管义务。

4、设计依据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T2939-99)

《钢制压力容器》(GB150-98)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97)

《衬胶钢管和管件》(HG21501-93)

《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ZBJ98003-87)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 54-95)

《程序控制器》(IEC 1131)

《信号报警、连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

《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HG/T 20507-2000)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 20509-200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反渗透膜元件制造公司【RO 设计导则】》

项目

14T/H 超纯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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