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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秩序

关于市场秩序的含义,由于作者论述的角度不同,也出于作者的理解差异,

目前市场秩序的定义五花八门,内涵外延不一。目前主要有这么几种有代表性的

提法:一是把 市场经济秩序 等于 市场秩序 ,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秩序、流通

秩序、收入分配秩序和金融秩序。二是把市场秩序等于商品市场秩序。第三种情况

是把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等同。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梦寐以求的一个美好理想社会,也是作为马

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理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工商行政管理

的任务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性规制职能的主要执行主体和载体,而工商行政管理在本

质上是政府微观经济规制的具体化,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目标

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

要的作用。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

1、市场主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秩序混乱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身份资格的混乱,市场进入

行为不规范。一是党政机关和权力机关

(如政府、公检法机关)等经商办企业,直

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既从事市场监管活动又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成为

政企不分的非正规市场主体。二是部分个体私营企业挂靠集体、国有企业甚至个

人挂靠

(

个体私营企业或个人以国有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上缴所谓 管理费 给

挂靠企业

)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市场经营主体身份模糊不清,名不符实。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