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秩序
关于市场秩序的含义,由于作者论述的角度不同,也出于作者的理解差异,
目前市场秩序的定义五花八门,内涵外延不一。目前主要有这么几种有代表性的
“
”
“
”
提法:一是把 市场经济秩序 等于 市场秩序 ,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秩序、流通
秩序、收入分配秩序和金融秩序。二是把市场秩序等于商品市场秩序。第三种情况
是把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等同。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梦寐以求的一个美好理想社会,也是作为马
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理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工商行政管理
的任务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性规制职能的主要执行主体和载体,而工商行政管理在本
质上是政府微观经济规制的具体化,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目标
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
要的作用。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
1、市场主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秩序混乱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身份资格的混乱,市场进入
行为不规范。一是党政机关和权力机关
(如政府、公检法机关)等经商办企业,直
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既从事市场监管活动又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成为
政企不分的非正规市场主体。二是部分个体私营企业挂靠集体、国有企业甚至个
人挂靠
(
“
”
个体私营企业或个人以国有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上缴所谓 管理费 给
挂靠企业
)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市场经营主体身份模糊不清,名不符实。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