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合作时间长,关系密切。
由于美国会计制度制度只规定企业每
7 年需更换审计合伙人,但不要求更
换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所以安然公司成立
16 年以来,为它提供审计服务
的一直是安达信。这种密切的关系不得不让我们对安达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产生
怀疑。
正是这种利益纠葛的关系导致安达信在明知安然公司具有严重的会计问题
的情况下,依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甚至还扮演一个帮凶的角色
为其出示了严重失真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建议
4.1 拆分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的职能。
首先,事务所业务分拆或由不同的部门执行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要不将
不同的部门分别提供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或者是把咨询业务等从会计师事务
所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专业机构。
其次,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事务所的监管,要限制部分敏感的非审计业务,
要禁止为同一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
4.2 前企业高层不能被审计单位雇用。
美国于
2002 年出台的《萨班斯法案》第 206 节利益的冲突对此进行了改进,
在某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某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前一年内,如果该公司的
现任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主管或首席会计主管
(或是任何与他们职位等同的人
员
)曾被该事务所雇佣并参与了对该公司的审计,那么该事务所向该公司提供任
何审计业务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这也从制度和法规上,堵住了企业高层与其前雇
主也是该企业的审计单位之间进行非市场化的利益来往的源头,提高了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3 审计事务所要实行轮换制。
安达信是安然公司成立
16 年以来的审计师。长时间的紧密合作和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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