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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

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

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

“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

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

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

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

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

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

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

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

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

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

37 个增

加到

60 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

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

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

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

“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 1500 余家,

连锁门店超过

26000 家,销售额突破了 1500 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

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

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

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

的基础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

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

的市场近

6 万家,年成交额突破 2 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 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

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

1999 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

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

2000 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

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

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

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