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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因而其在强化内部控制方

面应当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

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

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

使命。

 “内部审计机构应将自己视为公司的一种资源。在帮助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达到预期控

制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师的使命将从简单的

‘我们实施审计’向‘我们帮助创建

一些程序,以期达到组织成功所需要的内部控制水平

’的方向发展。” 

(二)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

 

 

  鉴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两种比较合理的选择:

一是由监事会领导。二是隶属于董事会。从理论上讲,监事会有更大的权利行使所有者赋予

的监督权,董事会则有更大的权利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

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

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存在监督权

的行使缺乏力度,一股独大使监视会

“形同虚设” 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可以采

取另一种模式,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

指导内部审计的工作,内部审计成果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负责针对内部审计报告的内

容及时地与管理者进行沟通,避免管理者与内部审计师的正面冲突,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权威对治理过程本身做出评价。此外,在公司治理框架下,

由审计委员会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与独立审计师沟通,包括商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这样就大大削弱了审计方和管理当局之间的合谋可能,有助于促成规范的业务委托关系,

使外部审计以外部治理的身份对管理者层面的监督起到比较好的约束作用,达到内部审计

与外部审计联合治理的最佳效果。而审计委员会主席可以通过定期约见外部与内部审计人员,

并在委员会开会时请他们参加,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营造浓厚的合作氛围。

 

  (三)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信息化

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弊端将会日趋减少,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

“查错防

”转向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也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

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内部审计也不会只局限于财务领域,它将扩展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