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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使顾客获得精神的满足名牌产品本身就是一种质量和服务的集中体现。顾客购买名牌
产品,不仅可以获得优质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且通过名牌产品的社会形象,满足顾客的心
理和精神的需要。

 

  

 

  

3.渠道与政府的关系:规范与效率。政府与渠道的关系是我国农产品市场最复杂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主导着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各个环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应
放开渠道成员的自主经营,对渠道成员实施宏观调控,运用法律、制度、税收和金融政策等
手段来规范和调控渠道成员的市场行为,以达到渠道的高效和有效性。如果政府运用权力和
政策优势参入渠道成员的市场竞争。那将导致市场失灵和不公平竞争。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建
立市场规则和制度性服务。

 

  

 

  目前我国政府对农产品营销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严格区分农
产品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禁止管理者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以保证管理的公正性。特别
是政府开办的农产品市场及其它渠道组织,应放手参与市场竞争,使这些渠道组织企业化
和经营资格独立化。

 

  

 

  其次,加强对农产品市场渠道系统创新的调控。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网络要统一规划,统
一布局,建立合理的、多层次和开放性的渠道网络。尤其是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布局,产地市
场建设,销地市场建设,中间商和中介组织的培育等等。

 

  

 

  再次,加强农产品市场法律法规建设,使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这一点前面我们
讨论过日本农产品市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如制定和修善公司法、商法、商业企业组织法、反
垄断法,连锁经营法、拍卖行为法、公平竞争法等等。同时加强以民间组织形式,加强农产品
市场行业与渠道成员间的公约、职业道德、商业文化等。

 

  

 

  最后,加强政府对农产品营销渠道主体的培育,特别是对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专业
合作社和综合商社的培育,以及其它中介组织的培育。

 

  

 

  

4、渠道与社会的关系: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渠道成员在执行农产品营销过程中,不断从

自然环境中获取资源,再把这些资源转变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随后传递消费者,
而往往忽视了这些活动所造成的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甚至利用有害人类和其它
生物健康的化学制剂,这对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绿色营销观念要求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转变传统的营销观念,即从

“满足

顾客为中心

”转向综合考虑渠道成员,消费者和社会三者的共同利益关系。要求农产品营销

活动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实现从农产品开发、生产、流通、服务及消费的全过程,都要避免
对社会环境危害和资源的浪费。使渠道成员在整个营销活动中既满足顾客利益,又实现自身
的目标利益,同时维持了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实施农产品绿色营销活动。

1978 年德国首先执行“蓝色

天使计划

”,1997 年即产生 400 多种绿色产品,现已达到 4500 多种。我国绿色营销始于绿色

食品的开放,

1995 年初已有 28 个绿色食品生产和开发基地。农产品绿色营销是着眼于社会

层面的新观念,必须通过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观念,政府和社会的绿色营销政策方针和意识
以及生产者的绿色营销政策方针和意识,以及生产者的绿色科技来保证农产品绿色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