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均不是最佳,经常会是转向不灵或制动失效等
“带病车”,驾驶这
样的车辆不仅要有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驾驶技术,而且还要承担相
当大的风险。由此发生的撞伤、撞死事件时有发生。针对此类问题,要
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动车、用车和试车制度。指定具有资
格的试车人员,避免悲剧发生。
2.1.2 车辆在厂修理移动时的安全问题
对拆卸了传动系统、转向系统或制动系统的车辆和停放在坡道或
不平地面上的车辆,停放时,必须先将前后轮用三角木塞实,才能
展开相应的维修作业。当移动上述拆卸了部分零件或总成的车辆时,
必须指定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手持三角木随时准备塞止至少左右
一个车轮。
2.1.3 牵引车辆时应注意的问题
修理厂在派救援车辆把故障车辆拖回修理厂维修时,应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机动车拖带行驶的规定,
对于操纵机构故障、制动系失灵及其它严重事故车辆拖带行驶时,要
采用硬牵引装置;对于采用自动变速器传动的车辆必须区分车辆变
速箱档位,弄清车辆的驱动桥、转向桥或转向驱动桥的布置形式,不
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拖硬拽。
2.2 涉及安全防火方面的问题
修理厂要使用和添加润滑油及多种燃料,汽车本身也有许多部
件采用了橡胶、塑料和人造革等易燃材料,在从事车辆维修、维护作
业时,经常会进行用汽油清洗零件、热磨合及喷漆等作业,这些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