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式中,
Cs—事故放电容量(Ah),t—事故放电时间
通过计算出来的
K 值和对应的事故放电时间,可以通过蓄电池的冲击放电曲线,求出单
只电池的电压,再乘以蓄电池只数,得到蓄电池整组电压,该电压值应大于
198V。
(2)冲击放电电压水平的校验。
冲击放电过程中,放电时间极短,放电电流较大。尽管消耗电量较少,但对电压影响较大。
所以,按持续放电算出蓄电池容量后,还应校验事故放电初期、末期及其他放电阶段中,在
可能的大冲击放电电流作用下蓄电池组的电压水平。
① 事故放电初期,电压水平的校验
事故放电初期的冲击系数为
(4-8)
式中,
Krel—可靠性系数,一般取1.1
Ich0—事故放电初期的放电电流,(A)
根据计算出来的 K 值,由蓄电池冲击放电曲线中的“0”曲线查得单个电池的电压值,在
求出整组电池电压值。
②事故放电过程中,包括事故放电末期出现大冲击电流时放电系数和冲击系数。
(4-9)
(4-10)
根据冲击负荷,查蓄电池冲击放电曲线组中对应的
Kf 的曲线,求得单个电池电压,并由
此求得蓄电池组的端电压。
一般情况下,事故放电初期和末期或大电流放电阶段末期的电压水平,往往是整个放电
过程的电压控制点。
通过计算和校验,东直门电池容量为
814Ah,选用两组 500Ah 蓄电池。
本次电池容量计算采用电压控制法,并对放电电压水平和冲击放电电压水平进行校验。
通过计算,下述电池容量满足事故期间的放电需求。
10
0
0
C
I
K
K
ch
rel
ch
=
10
tC
C
K
K
s
rel
f
=
10
C
I
K
K
chf
rel
ch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