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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式中,

Cs—事故放电容量(Ah),t—事故放电时间

 通过计算出来的

K 值和对应的事故放电时间,可以通过蓄电池的冲击放电曲线,求出单

只电池的电压,再乘以蓄电池只数,得到蓄电池整组电压,该电压值应大于

198V。

    (2)冲击放电电压水平的校验。
 冲击放电过程中,放电时间极短,放电电流较大。尽管消耗电量较少,但对电压影响较大。
所以,按持续放电算出蓄电池容量后,还应校验事故放电初期、末期及其他放电阶段中,在
可能的大冲击放电电流作用下蓄电池组的电压水平。
① 事故放电初期,电压水平的校验
  事故放电初期的冲击系数为

                       

(4-8)

 式中,

Krel—可靠性系数,一般取1.1

    

Ich0—事故放电初期的放电电流,(A)

     根据计算出来的 K 值,由蓄电池冲击放电曲线中的“0”曲线查得单个电池的电压值,在
求出整组电池电压值。
 ②事故放电过程中,包括事故放电末期出现大冲击电流时放电系数和冲击系数。

                       

(4-9)

(4-10)

 根据冲击负荷,查蓄电池冲击放电曲线组中对应的

Kf 的曲线,求得单个电池电压,并由

此求得蓄电池组的端电压。
 一般情况下,事故放电初期和末期或大电流放电阶段末期的电压水平,往往是整个放电
过程的电压控制点。

 通过计算和校验,东直门电池容量为

814Ah,选用两组 500Ah 蓄电池。

本次电池容量计算采用电压控制法,并对放电电压水平和冲击放电电压水平进行校验。

通过计算,下述电池容量满足事故期间的放电需求。

10

0

0

C

I

K

K

ch

rel

ch

=

10

tC

C

K

K

s

rel

f

=

10

C

I

K

K

chf

rel

ch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