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收的工作流程
,包括对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交验、初验测试、移交、割接准备、割接、试运
转验收测试等内容
,其他项目均按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进行系统验收测试和最终验收。
其中
,设备安装的要求包括机柜、机台、外围终端设备、配线架(MDF、ZDF) 、信息。
六、
CATV 系统验收 在不同类别系统的每一个标准测试点(300-2000)上必需测试的
项目为系统输出口电平、载噪比、载波互调比。
1、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非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 70±5dBμV。
2) 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 64±4dBμV。
注:在强场强区的较高楼层可提高电平,以避免同频干扰。
主观评价:
1、图像质量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
2、图象和伴音质量损伤主观评价:
载噪比:图象中雪花干扰
载波互调比:图象中垂直、倾斜和水平条纹
交扰调制比:窜台
载波交流声比:上下滚动水平条纹
七、电视监控系统的验收
1.验收内容 1) 系统功能验收: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
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
;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验
收。
2) 图像质量验收: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系统信噪比、
电源干扰、单频干扰、脉冲干扰等验收。
验收方法:系统功能验收采用主观评价法。验收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
价方法》
GB7401 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验
收。
若清晰度、灰度在客观验收中已检测为合乎规定,可对噪声及各种干扰信号进行主观评
价。
3) 系统整体功能验收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验收。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
及完好率
;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
踪性能等。
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验收主机宕机的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
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
;
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
4)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
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验收,包括出入口管理系
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5) 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 1 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