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商品软件、合作开发软件和定制开发软件
购买商品软件、与公司外单位合作开发软件或对商品软件进行定制开发时,应在签订的协议
中包括服务条款,条款应明确规定该软件的维护方式和期限,以确保用户的请求能够得到
及时响应。
4.3.3 网络和服务器服务
1)对公司网络核心设备进行维护及故障排查,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
2)保证公司网络的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和攻击;
3)部署防病毒产品,确保应用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4)受理用户的 VPN 接入申请;
5)受理用户访问 Internet 或特殊端口的申请;
6)保证公司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7)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分配网络资源;
8)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定期巡检;
9)定期给服务器打已知的补丁及进行系统整理。
4.3.4 终端用户和设备的管理
1)提供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等的维修服务和进行配置管理;
2)为终端用户安装工作用软件;
3)指导用户清除计算机病毒、下载安装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4 服务方式
根据具体情况,各类服务的提供部门可采用以下的服务方式,服务方式应明确告之用户,
对与工作无关的问题维护人员有权予以拒绝。
1)热线支持:应向用户公开技术服务支持电话,接受用户咨询;
2)邮件服务:设立专门的邮箱,用户可以将问题提交到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