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公园游乐项目、冷饮商亭
日常管理工作细则
为了加强经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升公园
整体服务形象,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范围:园内所有的游乐项目、冷饮商亭。
二、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为公园经营管理部,其他相关
部门协管。
三、管理内容:
(
1)营业时间:园内所有的游乐项目、冷饮商亭开门
营业时间统一为上午
9:00,遇特殊情况确须调整营业时
间的,须向公园经营管理部申报,方可调整。杜绝随意调整
时间或随意关门现象。
(
2)各经营单位每天在开门营业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
作。
① 开门营业前半小时打扫责任区卫生,整理管理间内
外物品,商亭、货架商品摆放整齐,干净无尘,无杂物堆放。
② 游乐设备须按照具体技术要求,进行营运前安全检
查、空载试运行,在确认设备安全无误后,方可开门迎客。
③ 在显著位置悬挂设备安检合格证、游客安全须知、价
目表等标识牌,工作人员要配戴胸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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