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如发现被非法修改,应及时备份,删除页面,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对非法入侵者进行查找,并
及时恢复被修改的页面;
12.
发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
十三、网站运营必须遵守以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92 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
十四、对有下列事绩之一的编辑部成员、版主、社区成员,应予以嘉奖:
1.
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
热心服务,在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有具体事绩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富有成效者;
3.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
对本网站有特殊贡献,足为同仁表率者;
5.
有其他功绩者。
十五、对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惩处:
1.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2.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
造谣生事,使本网站蒙受重大损失者;
4.
利用本网站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网站名誉受损者;
5.
其他违反法令或网站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
”
十六、奖惩的目常监督、检查、审核、执行工作由 网站常务组 负责:
1.
嘉奖等级分为:通报表扬、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
2.
惩处等级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劝退、除名。
十七、本管理制度由视觉联盟网站编辑部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编负责解释和实施。
十八、总编联系信箱
视觉联盟网站
200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