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的出台以及
2002 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使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受到高
度重视。各国监管当局正采取各种方法将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
,提高金融监
管的效率
,加强市场信息披露、注重信用评级,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
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
,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这些措施就是通过市场经济
力量本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约束
,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
4、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
时
,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
监管并重
,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
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
,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
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
,更多地运用新
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
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
,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金融创新在前,而金
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
,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要加大对已经出台
法律的执法力度
,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
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
,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
适时进行修订
,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5、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注重监管的有效性。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
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
;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
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
;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
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
,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
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监管当局必须从以监管信用风险为特征的传统监管方式转
向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种风险
的全面风险监管。
6、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系统化、国际化
特征
,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
,能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
的国际监管可以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
,也可以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
管出发
,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
创新既有效率
,又安全可靠。
主要参考文献
:
[1]王楚明等著.全球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2.
[2]张宏伟.应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策略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1.
[3]张莉.浅论金融创新的风险及防范[J].特区经济,2007.7.
[4]秦池江,吴念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研究报告[R].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