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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度工程计划和相应的现金流动估算,报驻地办审批。在报送月工程进度计划的同时,应报送上月

工程进度情况报告。

2 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比较,如

发生偏离,要及时提醒承包人采取措施,办调各方关系,加快工程进度,或调整、修改计划,以保证实现

阶段进度目标和总进度目标。对加快工程进度所采取的措施方法以及修正计划均应经驻地办审查后报业主

审批。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不能实现阶段进度目标和总体目标,或拒绝执行监理工程

师加快施工进度的指令,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告业主决策。

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的每日实际进度记录和每月进度报告,及

时掌握工程动态和影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作为调整和修改计划的依据。

施工阶段的进度监理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者,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

5.工程费用监理工作程序

按照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合同图纸、工程变更清单等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

它计量方法进行计量。计量时先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有关计量准备资料合格,双方

到现场共同测量后,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表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答认。

对资料不便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于监理工

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量,即使承包人不派员参加现场测量,也可作为支付依据。据实计量以现场测量和

图纸、资料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工程量清单不作为计量依据。分阶段计量不管采用何种计量方式,其累计

总量均不得超过总控制量。

承包人应在每月二十三日以前向驻地办报送计量表,逾期不报则当月不予计量;驻地办在收到上述月

计量表后及时进行审查、核对、确认,并于二十七日提交业主审定;凡因计量表不符合有关要求或附件资料

不全而在二十七日前未能审查通过的,当月不予计量;业主于月底将审定的中期计量表反馈给驻地办和承

包单位。

工程计量应按合同内和合同外分开计量,支付款汇总。

6.合同其他事项监理工作程序

依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妥善解决合同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工程

延误、费用索赔、违约、争端、分包等问题,对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程费用的开支,都具有

重要意义。

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设计、监理及承包人任何一方提出。由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必须事先提出工程变更申

请报告。所有的工程变更均需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业主批准,签发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2 工程延期

延期指竣工期的延长,一般是不充许发生的,除非

“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所列情况,经监理工程师

审查延期申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及协商评估,确认延期后,报业主批准下达工程延期令。

3 争端和仲裁

工程实施期间

,各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指令、决定、意见、证书及价格等方面产生争端,首先应书

面提交监理工程师解决并抄送另一方。监理工程师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独立身份进

行全面调查和取证,对争议提出调解意见,并书面通知业主和争议各方。双方就此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双

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仍未达成协议而有任何一方要求仲裁时,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该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监理工程师按照仲裁的裁决意见执行。

4 违约及处理

业主如有违约,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尽快深入调查、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 ,

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