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保单和送达
回执客户签名栏
,必须由客户亲自签名不是客户亲自签名的一经发现,除按上级公司规定罚外,另每
次罚款
50 元至 100 元.
3、送达回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公司,不按时交回的每次罚款 20 元,屡次迟交的处以双
倍罚款
.
4、因服务不到位造成退保的或引起客户有效投诉的,造成的损失由营销员自行承担,并处以
每次
50 元,
5、在展业中诋毁其他业务员引起业务员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次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的处
以
700 元以上罚款扣发当月佣金作劝退处理.
6、展业中给客户回佣的一经查实,处以回佣金双倍的罚款并扣发该保单佣金严重的做离司
处理
.
7、违犯以上规定屡教不改的开除并上报同业协会上黑名单.
8、客户一旦出险要积极帮助客户办理理赔手续协助公司调查督促公司尽快赔.
9、对于同客户一起恶意串通骗取保险的按照上级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并处以 200 元以上罚
款
,开除等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
10、营销员不得侵吞\截留\挪用保费,违犯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移交司法部门.
四、执行说明
1、为保证本办法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将定期对违规人员进行公布欢迎广大营销员监督指正,
发现有不公平或提出理化建议的每次奖励
10 元.
2、自乐捐款开出五个工作日内交个险部,逾期不交的双倍从工资中扣除不低于 50 元。
3,全勤人员和全勤小组.给于全勤奖。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5、本办法自报请公司经理室批准备案,解释权归个险部.
个
险 部
X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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