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总则
(简称买方),与 (简称卖方)就买方委托卖方使用JX-300XP 分散控制系
统DCS完成
15
万吨
/ 年甲醇工程
装置的自动控制一事,经双
方协商,形成此技术协议。
本协议包括该项目在配置规模、系统功能、技术性能、供货范围、技术服务、
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同
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协议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
国际单位制(SI)。
1.2 卖方工作范围
1.2.1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1.2.2 卖方应依据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向买方提供控制系统(包括软件和硬件)。
1.2.3 卖方和买方一起签署《15万吨/年甲醇工程开箱验收报告》。
1.2.4 卖方应指导协助买方,完成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和买方一起进行验
收,并签署《调试报告》。
1.2.5 卖方与买方共同投运控制系统,正常投运后,双方协商一起进行控制系统竣
工验收,并签署《15万吨/年甲醇工程现场投运验收报告》。
1.2.6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买方移交有关技术资料文本及电子文档。
1.2.7卖方负责培训买方的生产操作人员、系统工程师,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得心应
手地操作、维护和调试DCS。
1.2.8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提供的、构成技术机密的资料泄露给与本
项目无关的单位及个人。
1.2.9卖方负责系统与上位机(PIMS系统)联网及与压缩机PLC(GE90-70)通信,
应按买方需求及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给予调试,确保联网系统间正常通讯。
买方代表: 1 卖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