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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计划

单位意见(章)

     月     日

全国轨道交通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试是检验培训教学成果的主要手段,是保证人才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进

一步严格本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保证本资格认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全国轨道交

通岗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管理

第二条

 凡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可直接到当地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认证考试。

第三条

 考试中心在进行考试报名登记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

材料严格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汇总,于统一考试二十日前以书面报告

(含考生总人数、考区分布、考务管理人员安排等)上报专委会。没有按要求上报的,一

律不配送试卷。

第四条

 考试中心根据考试区域分布情况负责安排考场,制作准考证,并于考试前十

天将准考证发送到考生手中。

第五条

 准考证上应有以下内容:(1)姓名及性别;(2)二寸黑白/彩色免冠近照;

3)身份证号;(4)准考证号;(5)参加考试的等级类别;(6)考场编号;(7)

考试时间及地点;(

8)考生须知。

第 六 条

 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

现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考区、考场设置

第七条

 考试中心应根据考试学员分布情况在考生集中的地区就近设置考区,并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