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第
1条
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
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1.2. 原则
第
2条
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
1) 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
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
2) 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
3) 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
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
4)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1.3. 任职资格评定者
第
3条
任职资格评定者
(
1) 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
完成;
(
2) 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
3) 业务主管任职资格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
4) 部门经理任职资格由总监进行评定;
(
5) 总监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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