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总股本为
2,100,000,000 股,股票期权占总股本的 10%
。
2、
股票期权的分配依据如下表:
(总股本 21,000,000 股,每股 1 元)
职务
职员
主办
主管
副部长
部长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股票期权
6300
00
21000
0
21000
0
21000
0
31500
0
315000
210000
分配比重
30%
10%
10%
10%
15%
15%
10%
目标分配人员
150
40
30
20
20
5
1
计划每人平均
分配
股票期权
4200
5250
7000
10500
15750
63000
210000
3、
股票期权按照岗位、工作业绩的不同,按考核分数比例进行浮动分配,
“
”
主要是依据 以岗定股、股随岗走 的原则。
4、
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据受聘、升职、
每年的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当年整体业绩来决定股票期权的数量,具体
事宜由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定
。
5、
股票期权的授予,公司应当与被授予人签署《股票期权协议》。股票期
权计划的具体方案,均需在股票期权契约中明确约定。为了保障股票期权
计划参与各方的利益,减少争议,公司应在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律师协
助和公证机关的见证下与所有参与者分别签订股票期权协议。
第
5条 股票价格的确定
1、
公司未上市之前可按受益者签订股票期权合同及股票期权薪酬委
员会决定的授权价即发行价为基准。
2、
公司上市后,以公司与受益者签订股票期权合同当天的前一个股
东的平均市价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价的较低价格为基准。
第
6条 股票期权的等待与行权
1、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后立即执行,正因为如此它
才被视做是对受益人长期的激励措施。
2、
股票期权的实施。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许行
权,公司上市后,可以行权,行权的数量可以采取匀速时间表,也可
以采取加速时间表,如果采取匀速时间表,每年可以行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