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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进员工依照培训程序进行培训 

 

1.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进人员的多少决定培训时间,提供有关公司制度、安全的初级培训。原
则上一周内进行 

 

2.员工在分配到部门后,各部门必须在 3 日内提供相关技能、工作流程的培训。 

 

3.所有培训后,相关参与培训的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交报告。 

 

4.公司不定期向员工提供不同内容的培训。 

 
第四章        调动、晋升 

 

1.员工具备晋升管理某空缺职位的能力与经验时,该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推荐,由人力资源部
考察该员工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位之技能、经验、工作效率、责任心、领导才能及合作精神等、
后由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2.因工作需要,或属以下情况者,经双方部门经理协商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总经理审
批同意,可给予调动: 

 

1)工作与所学专业不对口; 

 

2)从事另外一份工作时会 

 
做出更大贡献; 

 

3)因为某些矛盾而不利于现在的工作; 

 

4)因工作需要掌握多一种技能; 

 

5)自己有调动的要求,客观上条件以允许;且调动后更能提高个人的积极性。 

 

3.  公司有权从大局、整体考虑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动,个人应当服从整体。若公司决
定并发出通知后,拒不服从者可当作自愿放弃工作安排。 

 

4.员工调动到新岗位,经试用三个月后,工资依照新岗位的标准调整。 

 

5.  员工工作调动经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内部工作调动手续。 

 
第五章      福利、工资 

 

1.员工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
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