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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需要有一支思想、业务素质高的监理工程师队伍。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培训,监理
工程人员加强学习,积累深厚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为
确保路桥工程监理综合效益的实现奠定基础。

 

  

4、完善和改进建议 

  

( 1) 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路桥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

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
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 2) 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

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
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
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
企业的权益氛围。

 

  

( 3)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

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
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
返还。

 

  

( 4) 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

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
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
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

 

  

( 5) 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
的监控。或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利益各方要谋求近期的利润和长远的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的
大小,应与获利的多少大致相协调。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给市场营造平等、公平环境
的政策及措施,应重视各方利益的协调,重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路
桥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直接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益和发展,涉及到参与建设的各方利益。

 

  参考文献

 

  

[1] 施风华. 浅谈如何加强路桥施工企业的管理[ J] .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0, ( 3) . 
  

[2] 樊映阳. 论路桥施工中的现场管理[ J] . 建材与装饰( 中旬刊) ,2008, ( 6) . 

  

[3] 苏荣荣. 浅析我国路桥施工项目的管理问题[ J] .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