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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证券商是投资者参与信用交易时必须要进行一定活动的对象,只有在得到证券商同意
后投资者才能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证券商也会趁机在从中捞取

 一定的手续费。证券商在控

制融资融券交易风险上起着难以取代的作用。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
商的资格,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内部控制机

 构,主要是为了防范操作性风险的发生。 

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是其开展者,如果证券公司中具备着不完善的内控制度
是很容易发生操作性风险。因此,必须要严格监管那些已经

 具备了融资融券资格的券商机

构,让券商机构尽早建立其完善的具有真正意义的内部防火墙机制;必须要完全分离自营
业务和经纪业务。如果不分离的话,作为交易

 行动的开展者在受到利益的趋势下,是会将

自己的资和券同别人的资和券混淆在一起,从而获得一定的利益;另外,在制度上也是很
容易造成券商方便操纵市场,造

 成市场风险的发生。我国各个券商都称自身的自营业务同

经济业务分离开来,建立了完善的防火墙制度。但是在实际当中,这些制度只是在表面上流
传。因此,面对

 着蕴藏着巨大的额、风险融资融券面前,券商必须要完全分开公司内部的各

种业务,保证交易市场的公平。

 

三是标的证券资格。起着杠杆作用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交易
产生了交易风险剧增的现象。当标的证券产生了很大的风险

 的时候,会很容易造成了大幅

度的股价波动,同时也使得客户仓位出现

“爆仓”的现象。因此,每一个国家对融资融券标的

证券条件制定了一定的详细规划。

 

投资者必须要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行融资买入和卖出的标的证券。在进行交易
时,必须要把融资交易标的股票范围进行层层认定,在一定

 程度上能够起到“过滤器”的作

用,可以排除那些风险比较大的股票,但是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化,体现了浓厚的行政干
预色彩,这需要管理者需要进行制度改革的

 重要环节。 

四是保证金规定。在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保证金主要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证券
公司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实行

“每日盯市”的制度,只 要发现客户的保证金低于维持保

证金时,证券公司就会对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要将追加
保证金打到账上。在融资融券风险控制中,

 保证金制度与每日结算制度成为其重要程序。 

五是融资融券额度。在证券市场中,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额度的大小对其流动性的创造规模产
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对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额度进行一定的限制时,实际上就是控
制了证券信用的贷放量,也在一定程度上管控了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效应。

 

我国在对待证券交易所时赋予了一线监管职能,可以限制规定市场融资买入量和卖出量,
并且要可以对融资融券交易指令进行前端检查。融资融券活动

 出现异常时,是可以暂停交

易活动。在对融资融券交易额度进行监控时,证券交易所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必
须要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市场情况而进行建设证

 券交易所。面对着我国复杂的资本市场,如

何发挥出证券交易所有效的监管手段,促进其自律作用,保证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顺利实
施,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总结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为证券信用交易,主要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
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其带来的风险不可估量,必须要针对其风险找出相对的措施,保证
正常的市场交易。

 

参考文献

 

[1]陈红.我国证券融资融劵交易的风险控制及完善策略[J].投资研究,2008,25(10):56-
58. 
[2]黄明刚,胡品.融资融劵交易风险及管理[J].金融论苑,2011,11(1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