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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
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
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
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
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 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
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
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
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
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
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 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
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
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