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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

 

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
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

 

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 五 章 长 期 资 产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
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
工作,并编

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

  

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

 

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

 

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

分页

  

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

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 部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借用现金,必须

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

费用

  

 

案的支付。

 

  第二十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
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

 

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
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
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
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

资产

  

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

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

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

财务部

  

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

 

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

 

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