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招聘录用制度
第
1
条
人员编制确定
每年十月,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编制草案并征求
各部门意见,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
2
条
招聘规划制定
人事行政部根据业务计划、编制、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下一年度招聘计划及预
算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经公司高层经理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
3
条
招聘需求确定
各部门岗位空缺或因员工离职、调动、提升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部门经理根据
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填写《人员需求表》,经主管总监、人事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
4
条
招聘的组织与实施
人事行政专员在人事行政总监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所有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参与招聘活动。
第
5
条
招聘程序
1.
人事行政专员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表》及待聘岗位的《工作职位说明书》制
定招聘要求说明。
2.
人事行政专员通过招聘渠道实施招聘,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办事处
人员招聘需通过办事处本地招聘渠道招聘的,由地区经理提出招聘方式及相关
费用预算经与人事行政部协商确定后实施招聘,招聘费用经人事行政部审批,
报财务部报销。
3.
人事行政部进行简历收集整理,组织初试,一般每一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应至少
是待招人员数的三倍。
4.
初试合格人员由人事行政总监进行复试,复试合格人员由待聘岗位直接上级进
行第三轮面试。其中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招聘除主管总监面试外,还须经总经理
面试。
5.
最终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核查入职人员相关证件,以及与原单位劳动
关系解除情况,待体检证明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入
职审批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6.
入职第一天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
6
条
应聘人员应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