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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上,统一的定额水平已不能正确地反映真实的工程造价。只有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

相适应的

“动态”管理模式,把工作重点转向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材料价格的管理上,建立健

“材料价格管理中心”,按时测算当地各种材料的预算价格,定期公布各种材料的价格系

数和价差系数,完善建安工程概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才能达到加强建安工程预算造价

管理的目的。

 

  总之,加强建安工程造价管理,必须抓住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和

“动态”管理两个重要

环节,按照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合理确定建安工程预算造价构成的基础上,理

顺价格、费用关系,改革计价依据,定期发布指导价格,逐步形成

“宏观调控,市场竞争,

合同定价,依法结算

”的新机制,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安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