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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更重要的是

,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的问责制度。彼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或许

可以随着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完全的、独立的市场化人事任免和监控权力

,而化解于无形。毕竟,

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事宜

,最宜在商言商。■ 

  

 

  作者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背景

 

  

 

  国企高管

“限薪”争议 

  

 

  随着

2008 年年报的披露,大型国企高管的薪酬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按照

2008 年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年报,中海油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傅成玉的收入为

1204.7 万元,同比上升 6.5%。对此,傅成玉在参加今年博鳌亚洲论坛时解释称,

第一

,其薪酬是独立董事按国际标准制定的,为的是让独立董事和投资人放心,相信他可以管

好股东的钱

;第二,这样的薪水与中国的国情相差太多,而员工的收入太低,所以他在拿了钱之

,又自觉地捐献给了母公司。“上市公司的规则决定了我必须拿这么多,而中国国情决定了我

不能拿这么多。

” 

  

 

  傅成玉解释说

,在境外上市的中海油,其公司治理结构与所有国际公司相同。“也就是说,

我们的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内部董事

,薪酬都是由独立董事制定的,我们本人不能参加。他们制

定的标准除了企业考核

,还要与国际同类公司相比。”傅的年薪是同类国有石油公司中石化总

裁王天普的

14 倍以上。 

  

 

  中海油有关负责人日前亦回应称

,中海油高管层薪酬福利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

,个人实际所得与向资本市场披露的“名义收入”大相径庭。中海油有限公司所有高管层成

员从

2001 年上市第一天开始,就把董事会批准的收入捐给了母公司中海油总公司,因而成为

“名义收入”。 
  

 

  这种市场激励与行政约束的双轨制

,是一个逐渐演化的结果。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

曾向《财经》记者坦承

,国资委成立前,国企薪酬基本是各自为政,自定薪酬,千差万别,有失公允。

其中最为忧虑的是日益失控的、规模庞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由垄断产生的期权收益。在国资
委成立后

,代表出资人意志,改变了群雄割据的混乱状态,做出了严格的规范,事实上无论名义

薪酬如何

,国企高管落袋为安的最高年薪并未超过 150 万元。 

  

 

  尽管这个薪酬看起来并不那么富有吸引力

,但上述国资委人士直言,国企的高级管理层队

“异乎寻常的稳定”,连少量的流失都不存在。“这说明,我们现在的薪酬是合理的,是有竞争

力的

”。 

  

 

  在中海油之前

,银行业的高管薪酬已饱受争议。今年以来财政部连续两次下文,要求国有

金融机构的最高年薪不得超过

280 万元,2008 年的薪酬要比 2007 年下调 10%。从目前公布的

年报来看

,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人都主动响应号召,降薪幅度在 10%左右。而一些非国有上市

公司的领导人

,也做出姿态,如民生银行就承诺主动降薪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