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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理人来说往往是不可控的,而通过盈余管理则使得经理人能够成功包装业绩以满足股
权激励契约的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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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方式与盈余管理时点

 

  股票期权是我国目前主要的股权激励方式。

2005 年之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般采取业绩

股票、业绩单位、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延期支付等股权激励模式,其中普遍采用业绩股票
模式。

2005 年 12 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后(见表 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方式有三类: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其中,股票期权是最普遍采用的股
权激励方式。

 

  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进而操纵股价的时点取决于行权价的确定以及股权激励实施的程
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尚且处于授权阶段,行权价是股票期权方案公告日前一个
交易日的股价与前

30 个交易日平均股价中的较高者。因此,我国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的第

一个时点是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日,而不是授权日。这种单一化时点方便了经理人的盈余管
理操作。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将逐步形成股票期权实施程序的

3 个主要的时点,即授

权日、行权日和标的股票出售日。可以预见的是,在行权日前和出售日前也可能会出现类似
的盈余管理现象,这将增加经理人的盈余管理操作难度。

 

  股票期权收益取决于行权价与股票出售时市价之间的差额。进一步来说,盈余管理的方
向和直接目标就是降低行权价和(或)提高股票售价。经理人在

“最大化股权激励收益”的动

机下可能选择

“操纵应计利润”和“操纵非经常性损益”这两种方式的盈余管理实现对行权价

与股票出售时市价的控制。一方面,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在报告盈余的时间上给经理人提供了
一定的自由度,可以通过

“应计利润”将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转移,即应计利润在当期

与后期之间的比例分布实现量化盈余管理。现有盈余的降低必将导致将来盈余的增加。另一
方面,通过调节损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比例来进行盈余管理。例如,通过提高损益中的非
经常性损益的比例将意味着公司盈余质量的下降,进而对股价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内外
大量研究表明,在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中,经理人采取了

“操纵应计利润”的方式分别在授

权日前、行权日前和(或)标的股票出售日前操纵了股票的价格。

 

  同样,降低行权价和(或)提高股票售价同样也能够提高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
收益。

 

  股权激励内容与盈余管理倾向

 

  经理人盈余管理目的就是实现股权激励收益最大化。从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内容来看,
激励股权的数量、激励模式、激励对象的范围、行权时长是影响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大小的
关键因素。可见,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必然要通过影响股权激励收益大小的关键因素来实现
上述目的。因此,透过股权激励的内容安排特征,应当能够对经理人盈余管理动机或能力有
一定程度的特征判断(见表

2)。 

  

1 激励股权数量与盈余管理 

  经理人经营业绩与获得股权激励数量密切相关。首先,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公司
的经营业绩越高,从而有较高的股票市场回报率,在资本市场上其股票溢价往往也越高,
这为通过行权获得更高的收益打下基础。其次,我国股权激励基本上是通过经营业绩指标来
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的。最后,我国股票市场实践表明,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往往是经
营业绩普遍较高一存在选择性偏见,公司经营业绩越高,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能性就越大。因
此可以推断,实施股权激励前,公司的经营业绩越高,经理人获得的激励股权机会和数量
也越大。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经理人通过盈余管理使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的动机也就越强;
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后,经理人有可能首先通过盈余管理达到获得约定数量的激励股权的条
件。而且经理人获得的激励股权数量越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来获得的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