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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无论用哪一种税收来弥补过渡帐户的赤字,采用新的小规模现收现付支柱以替
代现行的养老金体制都会促进经济的增长,因为养老金帐户赤字的削减保证了总投资的增
长。但不同税收的影响大小不同。使用个人所得税来弥补养老金体系的赤字是对经济增长是
最有利的,而销售税次之,增值税再次之,而企业所得税最不利于经济增长。

(四)改革之后:较小规模的现收现付体系的可持续性 

  在所建议的改革之后,政府不再对新建立的完全积累的商业化管理的个人帐户负有财
务上的责任,而只是对较小规模的支柱

1

——社会统筹的现收现付体系负责。两套模拟将用

来考察提高退休年龄和扩大养老金体系覆盖面的影响。在试验

3·1 中,从 2000 至 2005 年,

支柱

1 对城市非国有和非个体部门的覆盖率将逐渐达到 100%。试验 3·2则假设覆盖面扩大

到农村企业,在

2005 年至 2010 年间逐渐扩大到 50%。在这一试验中,我们假定养老金储备

的利率为零。试验

3·3 则假设政府为养老金征收社会保障税。由于不清楚当局对所考虑的社

会保障税的实际设计,我们假设社会保障税将是替代当前支柱

1 的缴费的国家范围的税

(而非省级范围的税)。其征税对象是正规部门的所有企业,包括农村和城镇的集体企业和
城镇的个体私营部门。这将统一国家的养老金体制并使所有地区实行一致的税率,改变目前
的分割局面,并提高工人的可流动性。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假设是工资的

12%,并由工人和企

业各付一半,即各负担

6%。我们仍假设转轨成本由各种另外征收的税来负担。由于支柱 1 的

目标是保证略高于贫困线的生活标准,替代率将保持在一个适中的水平上,为平均退休年
工资的

20%。支柱 1 若过分慷慨,将加重政府的负担,减少在个人帐户储蓄的积极性,从而

不能真正实现多支柱的养老金体制。


  表

3 给出的养老金年余额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所建议的改革之后,养老金体系的可持

续性是有保障的。在不提高退休年龄的条件下,无论扩大覆盖面与否,支柱

1 都能保持盈余。

如果征收新的社会保障税,原先的分割的体制将变为全国统一的,即使税率比国务院

26 号

文件所规定的费率低,改革后的支柱

1 在财务上也可持续。

  第三套模拟下的平衡缴费率连同作为比较的第一、二套模拟之下的平衡缴费率都在表

4

中给出。它表明,如果现行的现收现付体系不改变,那么即使在扩大覆盖面和提高退休年龄
后,平衡缴费率也会高达工资总额的

25%至 35%。在试验 2·2 中,在结构改革和以税收支付

转轨成本之后,支柱

1 的平衡缴费率保持在相当低的水平,在 2005 至 2050 年间介于 9%至

12.5%。这意味着,只要有 11%到 12%的工资税,这个小规模的现收现付支柱 1(20%的替
代率)就能处于财务平衡。在第三套模拟试验中,平衡缴费率保持在

10~12%的范围,这与

我们对社会保障税率的假设相一致。

  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差异会逐步缩小,扩大支柱

1 的覆盖面在获得

更多缴费的同时,其对新覆盖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也将增加。因此扩大覆盖面对于支柱
1 的养老金余额和平衡缴费率影响很小。但扩大覆盖面由于会增加养老金支出和总体的缴费
负担,可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轻微的负面影响(图

4)。但考虑到一个覆盖面广泛的小规模

社会统筹现收现付支柱会为全社会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有利于收入的平等和劳动力的流
动,它对经济增长的轻微负面影响将是可以接受的。

  

(七) 结论